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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图)

时间:2022-04-07 23:01:04 来源:网络整理

体育专业考试标准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和考生取得的相应比赛项目标准足球特长考试项目,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选择性测试。标准是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和全运会的各队运动员。在各省市比赛中获得第一至第四名的各队运动员。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项目加分的意见》,对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作出规定。体育学生加分。具有足球特长的考生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考试。

足球学生需要参加体能、辅助技术和专项技术考试。辅助技术可以选择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特殊技术可以选择足球。

体育专业学生的考试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9个项目。整个考试过程必须录像,录像资料由考点封存一年。

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

(一)参加国甲、甲乙、杯赛和全运会的各队运动员。

(二)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和全国城市运动会的每队运动员人数为:每队第一至第四名运动员,第五至第八名不超过该队的70%足球特长考试项目,第九至第十二名不超过团队的50%,第十三至第十六不超过团队的30%。

(三)参加中国足校杯和国家足校杯的各队运动员人数为:第一至第四名不得超过全队人数的80%,第五至第八名不得超过超过球队60%,第九至第十二名不得超过球队40%,第十三至第十六名不得超过球队20%。

(四)各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第一至第四名的运动员,报名人数不得超过全队的50%。

(五)各队在各系统举办的国足比赛中获得前二名的球员报名人数不得超过全队的50%。

具体考试标准以省、市发布的公告或各高校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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