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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部委印发《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2-04-30 18:05:33 来源:网络整理

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印发《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在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筛选一批示范城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对新建11人制、5人制、7人制(8人制)社会给予补贴足球场。

《方案》指出,本次专项行动建设的足球场包括标准球场和非标准球场。标准场地是指 11 人制足球场。非标准场地是指5人制和7人制(8人制)足球场。各地足球场的规划建设要因地制宜。可以是集中式11人制足球场,也可以是非标准足球场的分布式多点布局。优先供应贴近生活人口、覆盖人群多、提供足球场设施的足球场设施。区位布局建设不足。

《方案》提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实行定额补助。新建11人制标准足球场,每场补助200万元。新建5人制和7人制(8人制)足球场建一个七人制足球场要多少钱,每个场馆补贴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资金、体彩公益基金、发展性财政等财政渠道,为足球场馆建设提供配套补助。

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建一个七人制足球场要多少钱,为推动落实《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2016-2050年)”和《国家足球场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扩大足球场设施有效供给,开展专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足球场设施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振兴中国足球的基础工程,围绕“政府支持、企业经营、优质、包容”,各方将合力扩大有效供给,增强公益性,提高可达性,探索足球场。设施建设新模式已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为全国足球事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设施。

(二)基本原则。

——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以群众健身和足球普及为导向,以群众周边足球场为重点,大幅度提高足球场和设施覆盖率,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参与足球运动。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中央有关部门将通过中央投资补贴等方式激发示范城市的积极性;示范城市提供解决建设困难、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清单;企业落实建设经营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

- 自愿参与,公开透明。试点不搞“罚球”支持,鼓励城市和企业主动申报。中央部门和试点城市政府的支持政策以及企业的服务内容、价格、标准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竞争选择,提高效率。优先考虑积极性高、敢于创新政策的城市;优先支持实力雄厚、服务优质、诚实守信的建设运营主体,创新足球场建设运营模式,形成有益经验和做法。

(三)工作目标。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场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有效合作新模式。社会足球场设施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升。实现“三提高”、“两下降”、“一个满意”的目标。“三提升”是场馆数量,特别是每万人足球场数量明显增加,利用率明显提高,经营主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着提高。下降。“一个满意”是指人们的满意度提高。

二、建设内容

发改委等部委印发《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本次专项行动建设的足球场包括标准球场和非标准球场。标准场地是指 11 人制足球场。非标准场地是指5人制和7人制(8人制)足球场。各地足球场的规划建设要因地制宜。可以是集中式11人制足球场,也可以是非标准足球场的分布式多点布局。优先供应贴近生活人口、覆盖人群多、提供足球场设施的足球场设施。区位布局建设不足。

三、中央预算投资支持范围、标准和报告程序

(一)支持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在全国选择若干示范城市(县级及以上),对新设立的11人、5人、 7人制(8个社会足球场补贴。改扩建、维修项目不予支持。项目建设要求参照《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附件1) 实施。

(二)补助标准。中央预算内的投资,定额补助。新建11人制标准足球场,每场补助200万元。新建5足球场和七人制(8-a-side)足球场,每个场馆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体育等方式对足球场建设提供配套补助。彩票公益金、发展性金融等金融渠道。

(三)基金申报。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报送省(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发展和改革部”)。经部门审核推荐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分批下发,即《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 XX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有关省。相关省份将在收到通知函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解为具体项目。

四、工作流程

发改委等部委印发《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一) 明确参与的主体。

1.选择一个试点城市。优先考虑积极性高、敢于创新政策的城市,给予足球场设施优惠政策。

2.选择项目主体。鼓励试点城市选择2-3个优质项目主体,对区内新建足球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形成服务网络。项目主体不分为内资、外资、国有、民营、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项目单位需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认可的各类足球训练基地,或有关部门认可的省级足球训练基地。省级部门。二是中超、中甲、中甲俱乐部及其附属公司。三是中国足协会员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四是从事体育产业5年以上,或投资经营2个以上足球场的企业或非营利组织。

(二)制定工作计划。申请城市采用打包申请的方式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2.主要目标。其中,地级行政区域新建足球场和设施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个标准足球场或因地制宜新建同区非标准足球场,县级行政区域内新建足球场和设施原则上不少于5个标准足球场。因地制宜增设足球场或同一地区新建的非标准足球场。

3.支持政策。政策扶持方案参考《地方政府扶持政策推荐清单》(附件2),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4.项目清单。规划一批足球场地项目类型多、覆盖面广、落地实践。对各类项目,应明确项目主体、建设内容、项目预算、时间安排、资金来源等。对于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还可以通过多种资金渠道,将一批城市综合体空间、闲置厂房、商场顶层、城市空地、滩涂荒地等改造为各种形式的足球场。

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协)将组织审查并及时公布试点城市名单。申请材料必须包括:

1.省级发展改革和体育部门关于开展全国社会足球场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请示;

2.工作计划(包括政策清单和项目清单);

3.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会议纪要;

4.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

发改委等部委印发《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四)签订合作协议。市政府应与项目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将政策支持包落实到具体项目中,确保企业享受承诺的优惠政策。项目主体应参照《建设运营主体责任清单》(附件3),明确价格、运营、标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责任。合作协议是项目主体获得的前提条件。中央投资支持。

五、职位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发改委要会同体育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社会足球场馆设施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落实责任人。申请人市要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策研究、项目储备和方案编制,并按要求尽快上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发展性金融基金的引领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全力支持,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工具,降低资金成本,支持企业建设足球场,完善周边道路交通和绿化景观、卫生间、淋浴房、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具备餐饮、住宿、健身、娱乐等服务。

建立奖惩机制,对专项行动做好、成效显着的地方进行奖励,对中央资金监管不力的地方进行惩戒。试点城市政府要及时报告进展情况,每年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进度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及时组织考核督促,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向全国推广确保工作及时有效。

六、补充

该方案自公告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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